一、请各位辅导员向学生申明以下几点注意事项:
1、非京籍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。按有关规定,如入学时不迁移户口,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2、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,须持《录取通知书》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《户口迁移证》不受有效期限制,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学院即可。入学前为北京市集体户的新生需上交本人的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。
3、由于办理新生落户审批手续复杂、时间较长(研究生约6个月,本科生约8个月),新生落户后才可正常办理北京市身份证、护照等证件。所以还请各位迁移户口的同学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身份证,切勿丢失,如果丢失,落户之前无法补办(最好留存一份身份证复印件)。
4、学生毕业或退学时从学校迁出的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。
5、未迁户口的学生可在北京异地办理身份证、出入境等相关业务。
二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内容、格式要求:
1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必须是打印件,各项内容(尤其是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原住址几项)要求填写完整、清楚、不得遗漏。涂改处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。已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学生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有内容,如果原籍派出所不给填写,需到原籍居委会、村委会开具未婚证明。如果以上机关均不出具,则由学生本人书写未婚声明。
2、《户口迁移证》中出生地、籍贯两项内容需具体到市、区或县一级(如山东省莱阳市、贵州省安龙县)。
3、迁往地址为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(或北京工商大学)。写成良乡地址的一律不合格,需返回修改。
4、迁移户口的学生需提供电子版照片,格式要求:白底,大小不超过30KB,不小于14KB,JPG格式,仅用学生的身份证号命名。
户口迁移证若不符合以上要求,必须回原籍派出所重新开具,或警官手写更正加盖户籍公章。
户籍咨询电话:68984584、81353390 联系人:蔡老师